借着我们对香港税务法律和法规的深入了解,我们可以协助客户以合理的价格、有效及时地处理他们的税务申报义务、履行合规要求。
每一个课税年度是从 4 月 1 日到下一年的 3 月 31 日。税务局一般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出利得税报税表。而新注册的企业,它会在开业日期或注册成立日期后约 18 个月收到首份的利得税申报表。
利得税申报表必须在规定的限期内提交,限期主要是按照会计年度结束的月份决定:
结账日期
结账日期N类
(介乎4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)
结账日期D类
(介乎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)
结账日期M类
(介乎 1 月 1 日至3 月 31 日)
任何人未有遵守规定按时提交报税表,税务局将予以处罚,包括估计评税、罚款、加征相等于少征税款3倍的罚款,甚至被起诉。
雇主必须提交雇主报税表,申报于4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期间支付给各雇员的薪酬。此外,每名雇员也必须提交同一时期的个人薪俸税报税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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